治安立案后双方愿意和解不能撤案。
因为治安案件是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且双方和解并不能改变违法事实的存在,因此案件撤销的可能性很小。
而且即使双方和解了,也要根据案情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对案件进行撤销。
另外,我认为在案件处理中,双方和解是一种非常积极的方式,通过双方的沟通协商,能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但是在具体的情况下,需要权衡整个社会利益和公正正义原则,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在一些司法制度下,如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中,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时,可以通过指定的程序撤回起诉或者立案。但是,在不同司法体系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于撤销治安立案的情况:
首先,要注意的是治安案件并非所有司法辖区都允许被撤销或撤回。因此,在你所在的司法辖区内应该咨询当地警方或律师以了解相关规定。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则应该及时通知承办人员以便进行适当的程序处理。有关承办人员可以提供有关提出申请、审查过程等方面的建议。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达成了和解协议也不能保证将被控方完全免于责任。如果被告人已经被控制并传唤到警局进行问询,则可能需要仔细考虑是否提出相应的申请。
总之,在治安案件中达成和解协议并不保证能够撤销起诉或立案,需要根据当地司法规定及具体情况作出适当处理。
治安立案后双方愿意和解通常可以撤案。
因为治安案件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罪责性质较轻,判刑时间较短,很多案件都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意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可以考虑撤销立案,但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另外,在刑事案件调解服务方面,我国法院可以开展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法院可以发出和解文书,代替原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法院也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取消原先的刑事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