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残保金当然也是其中一种,这里有两种计算减免方式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企业只要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免缴残保金.
残疾人保障金,是国家为残疾人设立的福利保障金。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应按照在职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按年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上年金额指的是上一年度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的金额。具体来说,如果现在是2023年,那么上年金额就是指2022年度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的金额。
残保金计算中在职职工人数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算的。
残保金的适用范围是全国。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会征收。
根据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