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根据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本质:
1、从风险角度出发,保险就是规避风险的工具。有以下几种处理风险的方法:风险回避、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2、从人的心理角度出发,保险就是用来消除顾虑。面对危险通常有三种态度:危险偏好、危险厌恶、危险漠然。
3、从家庭财务角度出发,保险就是用来补偿因为不确定性风险所导致的损失。
4、从社会经济角度出发,保险就是一种分摊工具保险是以危险为逻辑起点、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以危险转移为目的处理危险的一种方式。
保险的既往症和并发症在保险条款和理赔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含义,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理解这些概念对于做出明智的保险选择和避免纠纷至关重要。
既往症通常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已经患有或存在的疾病、症状或伤病。在大多数保险合同中,既往症是被排除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外的。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已经患有某种疾病,那么该病及其相关治疗费用通常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在知道自己可能患有某种疾病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并发症则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的其他疾病或症状。这些并发症可能是原有疾病的直接结果,也可能是由于治疗原有疾病时产生的副作用或不当治疗导致的。与既往症不同,并发症有时可能包含在保险赔付范围内,具体取决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并发症本身可以得到赔付,但如果其根源是既往症,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
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既往症和并发症是否包含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律师。此外,在申请理赔时,提供详细和完整的医疗记录和诊断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准确地评估索赔请求并作出合理的赔付决定。
总之,理解保险的既往症和并发症的概念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至关重要。通过明确这些概念并遵守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得到适当的保险赔付,从而减轻经济负担并保障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保险的法定继承人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已经先于被保险人去世,那么保险金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具体可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查询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