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房屋租赁后转租是合法行为。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规定房屋租赁后转租属于合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承租人通讯地址是指在租赁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或文书时所指定的地址,包括详细的省、市、区、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在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告知租赁企业以确保双方能够正常沟通和联系。承租人通讯地址的确认和变更对于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顺利完成租赁合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