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五年更新不会变为空白。个人征信记录是持续积累的,除非债务被完全清偿或者信用卡被注销,否则不会消失。即使五年内没有新的信用记录产生,旧的信用记录仍然存在并保留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因此,即使没有新的信用活动,个人征信报告也不会变为空白。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