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异地住院病历不能在本地办理大病门诊医疗证。大病门诊医疗证是指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办理的医疗救助证明,通常用于报销高额医疗费用。
如果您在异地住院,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一般情况下,异地就医需要携带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清单以及相关的费用支付凭证,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部门进行报销申请。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社保局,以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政策规定。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未满2500元,一般不能报销。因为医保报销起付线是2500元,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标准,无法报销。但具体情形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