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户籍地址):两者都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地址;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
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居住地):是指当下所居住的地址。
住地和驻地是两个不同的词汇,它们的含义和用法有所区别。
住地:
指的是居民长期居住的地方,通常是固定的居所或住所。
它强调的是居民的常住地,与户籍、身份等相关联。
驻地:
指的是军队、警察、外交机构等团体或机构所在地,也可以指代某些流动性质的工作人员的临时住所。
它强调的是某个团体或机构的所在地,通常用于军事、警务、外交等领域。
总的来说,住地主要用于描述居民的长期居住地,而驻地则用于描述团体或机构的所在地。两者在语境和用法上有所不同。
申请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怎应当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申请人工作单位与单位职务;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址与现暂住地址。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