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是指持有人对票据上的某些文字进行签名、盖章等标记,以达到转让票据的目的。
转让人应该在票据的背面签上"不可再转让",以避免被再次背书转让。
此外,在转让之前,应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安全。
除了背书转让外,农商银行承兑还可以通过贴现转让。
贴现是银行对持有商业票据的客户提供的贴现服务。
持票人可以将票据到银行贴现,获得部分或全部票款,而银行则获得未来一定期限内的利息收益。
贴现转让可以提前解决票据的资金问题,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如果您不想继续支付农商银行的信息费,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登录农商银行网银,进入“我的账户”页面,找到“交易信息”的下拉菜单,点击“信息费收费方式调整”。
2. 在弹出的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当前的信息费收费方式,选择“关闭信息服务费”并确认。
3. 根据提示输入短信验证码或动态密码,完成关闭信息服务费的操作。
如果您在关闭信息服务费之后仍然被扣取了相关费用,您可以联系农商银行客服部门,向他们反映问题并要求退还费用。您还可以到柜台咨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关闭信息服务费收费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关闭农商银行的信息费服务可能会影响您在网上银行中接收银行信息的速度和时效性,请自行衡量是否有必要关闭该项服务。
贴现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并贴付利息,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的票据行为。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也是一种银行授信行为,可以视作银行通过接受汇票给持票人短期贷款,如果汇票付款期满,银行能收回汇票资金的,该贷款就自动冲销,如果银行不能得到汇票付款,则可以向汇票付款人和所有的债务人追索。
背书转让
(1)背书转让限制。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2)背书转让。
指收款人(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并将该票据交付被背书人所作的一种票据行为。
(3)背书连续。
被背书人取得汇票,由于不是收款人,在行使汇票权利时,须按《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实自己的身份,即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汇票质押
《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