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之前需要做的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表达改名的意愿:本人必须明确表达改名的愿望。
充分的理由:改名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或歧义字、父母离异、被收养、已满十六周岁出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等。其他理由的改名申请,公安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本人需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如街道办或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还需要携带收养证。
申请程序: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改名应遵循《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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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改名之后手机卡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手机卡的使用与你的姓名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与你的手机号码和身份信息相关。
只要你的手机号码没有更换,并且你的身份信息还是有效的,那么你就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手机卡。不过,如果你的身份信息也发生了变化,比如更换了身份证,那么可能需要到运营商的营业厅办理一些手续,以确保手机卡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