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一般没有义务抚养未婚的妹妹。根据中国的法律,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兄弟姐妹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然而,如果妹妹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自食其力,比如身体或精神上有障碍,那么作为兄弟姐妹,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提供帮助和支持。但这并不是法律上的义务,而是出于道义和人情的考虑。
此外,如果妹妹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她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借贷或寻求社会救助等途径来解决。如果哥哥自愿提供帮助,也应该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并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总之,哥哥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抚养未婚的妹妹,但可以在道义和人情的范围内提供帮助和支持。
在中国传统的亲属称谓体系中,妹夫指的是妹妹的丈夫,而哥哥则是自己的亲生兄长。通常情况下,妹夫的年龄应该是比哥哥小的,因为他是通过婚姻关系而成为家庭成员的。
然而,如果妹夫的年龄实际上比哥哥大,这在传统的称谓体系中并没有直接的对应称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个人的习惯和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当的称呼。
一种可能的做法是根据年龄大小来称呼,即年龄大的被称为“大哥”或“老兄”,而年龄小的则被称为“小弟”或“老弟”。这样做可以突出年龄的差异,同时也表达了彼此之间的尊重和亲近感。
另一种做法则是根据婚姻关系来称呼,即无论年龄大小,都统一使用“妹夫”这一称谓。这样做可以强调婚姻关系的重要性,同时也避免了因为年龄差异而带来的称呼上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