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如果单位、个人各交5%,缴纳基数按最低标准,比例按5%,计算结果是110元,具体如下:
个人交:1100*5%=55(2009年度深圳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元)
单位交:55(单位交的要求和个人交的一样多)
加起来是:110元
如果您发现深圳公积金查不出来,可能的原因包括:
查询方式或信息错误:使用的查询方式不正确,或者输入的查询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等)有误,导致无法匹配到相应的公积金账户12。
公积金账户状态:
对于新入职员工,单位可能需要时间建立公积金账户。
系统更新或维护可能导致信息更新延迟1。
账户可能被注销或封存,如在离职后长时间未处理账户12。
公积金账户问题:公积金账户信息登记不正确,或缴纳单位提供的信息与个人实际信息不一致,也可能导致查询不到公积金3。
如果确定自己应有公积金账户但查询不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核对个人信息:仔细检查输入的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联系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2。
检查账户状态:确认公积金账户是否已开通,或是否因注销或封存而无法查询。
通过上述步骤,您应该能够解决查询不到公积金的问题。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可以进行公积金线上全额提取的操作。具体步骤为:登陆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提取”菜单下选择“公积金全额提取”,填写提取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会直接转入提取人的银行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人必须是具备提取资格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且提取原因必须符合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