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能直接抵扣的,详细原因如下所示:
1.因为使用公积金的原则就是先消费后提取,只用用户着购置完房屋之后才能提前住房公积金,而想要使用公积金抵扣的话,是在购置房屋之前,这样的话是不能够被允许的。
2.如果是贷款购置房屋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来办理公积金提前手续来缓解购房的压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的话手续非常复杂,如果想在购房当天提取出来的话,必须得提前做好准备。
3.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房屋是政策性房屋例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的话,是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前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到个人储蓄账户的,这样就可以使用公积金来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
买房时利率高现在利率降了的话,如下处理即可:
一、公积金贷款
当人民银行在还贷期间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利率。
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那么在2022年10月1日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就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下调后的新利率。
二、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有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等到重定价日(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会按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的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
1、2023年1月20日LPR报价是: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此次LPR报价与上月持平。
2、2022年5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宣布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不变。
三、存量住房贷款
在2019年10月8日前办理的存量住房贷款,已经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了利率转换。
1、转为LPR浮动利率
后续若LPR利率下调,等重定价日计算出调低后的新利率,就会在新周期执行。
2、转为固定利率
无论后续LPR如何调整变化,客户的房贷都将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
可以,房贷利息是随着央行利息调整变化的,房贷利率与LPR利率挂钩,购房者已买的房贷利息与LPR有直接关系,lpr下调,买房的贷款就能降息。
如果选择的是固定利率,没有转换的前提下,无论利率怎么变化,贷款利息也不会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