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1997 年 5 月 25 日,中纪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率。要根据案件检查工作需要,报请同级党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对被调查人采取停职检查、两规、两指措施。”这是“双规”一词第一次出现在正式文件中。
双规后退休待遇的计算是根据个人参加社保的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的年龄及退休时的平均工资等一系列因素进行综合计算的。
双规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个人失去一定的社保缴纳记录和公民信用记录,进而影响退休待遇的计算和支付。
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要求,参加社保的个人需要在其所在单位或社区登记,如涉嫌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个人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备处理,否则也会影响退休待遇的发放。
“双规”是指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的一种组织纪律处分方式,全称为“党内双重组织审查”。具体来说,就是将被纪律审查的干部暂时解除党内职务,接受长时间的学习、改造、审查和监管。双规是重要的党内治理措施,可以惩治腐败、改善干部素质和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在当前,双规仍然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加强反腐斗争力度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