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生育津贴资料包括生育证明、医生开具的婴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生育证明是指妇女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生育时所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已经生育或即将生育,其中包含生育日期、胎数等信息。
医生开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则是指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根据妇女生育证明的相关信息出具的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则是用于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生育津贴资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规定准备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