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追加执行人需要经过法院的许可和程序。首先,追加执行人必须是原判决认定的共同债务人或者与原债务人存在连带责任的人。
其次,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追加执行人的理由和证据,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
法院会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债务人和其他执行人进行答辩。
如果法院认为追加执行人符合条件,会在裁定中进行确认,并通知追加执行人履行相应责任。
1. 由当事人提供帐户、帐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在经济往来中关系密切,往来资金也基本是通过银行结算,可以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往来的信件、电传、电报文稿中查取。
2. 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户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
3. 到被执行人辖区的工商、税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企事业单位在工商和税务部门都有档案。工商档案中的开业登记和税务档案中的税务登记都有帐户、帐号的记载,特别是交税款时都是通过银行缴纳,查取的帐户、帐号多是正常使用的。
4. 利用被执行人交纳的水、电、保险、邮电等费用,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查找帐户、帐号。
5. 从被执行人的会计帐簿中查找帐户、帐号。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过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对查询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应当保密。
执行案件封卷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法院将相关的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和封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材料不会被篡改或丢失,并且方便以后查阅。
一旦案件封卷,其中的资料、文书、照片等就不能再被随意更改,只能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查阅或复制。
对于那些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案件,更要进行严格保密,以保障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案件封卷是司法机关保障司法公正和实现法律权威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