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公司招标竞价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所有参与者应公平竞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袒。
科学决策:招标过程应科学决策,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竞争择优:鼓励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通过竞争选择出报价合理、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合同约束:中标后,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确保招标结果的执行。
总之,鞍钢集团公司招标竞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决策、竞争择优和合同约束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鞍钢集团和鞍钢股份是两个不同的实体。
1. 鞍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之一,总部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鞍钢集团是由国有企业鞍山钢铁总公司改制而成,是中国政府直接控股的国有企业集团。鞍钢集团拥有多家子公司,涵盖钢铁生产、工程建设、矿业开发等领域。
2. 鞍钢股份:是鞍钢集团旗下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898。鞍钢股份是鞍钢集团的主要经营实体之一。鞍钢股份在上市公司的管理下,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业务。
总的来说,鞍钢集团是钢铁生产企业的集团公司,而鞍钢股份是鞍钢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专注于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