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种病所需材料如下: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具有受理相关业务资质的邻近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参保地社保局。
参保地社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发放《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办理门特需要以下材料:
1.患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3.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
4.门特申请表,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等。
5.费用支付凭证,如银行卡、支付宝等。
6.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手术预约单、住院证明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医院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医院或保险公司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