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建局查不到自己的房子,可能有以下原因:
信息更新不及时:有时候房屋信息还没有及时更新到住建局的数据库中,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查询。
操作不当或权限不足:在查询过程中,可能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没有足够的权限而导致无法查询到信息。可以尝试重新操作或者联系相关人员获取更多的权限。
数据错误:有时候数据库中的房屋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可以尝试更换不同的查询条件或者联系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修复。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联系当地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住建局是否有权单方面撤销备案合同,需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撤销备案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如果当事人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向房屋产权管理处提交资料,公示结束后,一个星期后会出结果,撤销备案的条件需要当事人自愿。
去房管局撤销备案必须准备以下资料:
购房合同原件及备案表原件;
房款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开发商和银行加盖鲜章同意你撤销备案的《商品房备案撤销申请表》;
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开发商签订的《换房协议》;
撤销备案(为什么要退房\\换房的原因)的证明文件。住建局有权单方面撤销备案合同。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具有以下执法权力: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监督和管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取证、查封、扣押、暂扣违法设施、设备、物品和资料;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罚款;听取、调查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诉或投诉件;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