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它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1、提出过户申请。提交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受理。房管部门接受农村村民的过户申请,进行审查,看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要求和规定。
3、进行公告。在本村公告栏内进行公告,看村民是否存在异议。
4、政府部门审核。提交政府部门对农村房屋过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签字盖章。
5、缴纳过户的费用。农村房屋转让双方缴纳过户的相关费用。
6、登记记载在册。有关部门针对此次的房屋转让过户行为进行登记,记录在册,一边日后有据可寻。
7、过户完成发房产证。房产部门下发房产证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