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女人不裹脚意味着不能有好的婚姻生活和被人说闲话嘲笑。
2、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唐律·名例》规定, 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 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 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就是: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 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 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 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 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 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祖父母父母 未死谎报死亡的,这十种情况,都属于不孝的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 厉的惩罚。